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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76264519

海南三亚协警追摩托3学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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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5: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说话]三亚协警追车,三名学生丧命
作者:矢弓

4月29日上午,三亚发生一起惨剧,3名在校学生骑着一辆摩托车,逆向行驶,与一辆小货车相撞,3名学生死亡。

    不过,让人尴尬的是,当时这摩托车后还跟着两名协警,有人说协警与这起车祸有直接原因。这下子给三亚警方出了难题。怎样解释才能合乎逻辑?如何表述才不会引起争议?

    5月3日下午,三亚警方如此通报:当日上午9点半左右,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凤凰派出所4名协警员,发现超载摩托车,随即驾驶警用摩托车跟随其后,试图查明情况,依法处置。期间,协警曾多次大声喊话,指令其靠边停车,并根据指示依法对该违法车辆实施追踪。在追踪过程中,警用摩托车与被追踪摩托车始终保持一定距离。撞车之后,协警随即向派出所值班室报告,请求救援。

    对同一起事件,在此的前一天,三亚警方的通报是如此说法:“协警追截过程中曾多次要求停车”,“协警便拉响警笛继续追截”。事故发生后,协警确实看到了该起交通事故,也骑车经过了事发路段。但因为“怕被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殴,才不得不选择离开现场。”

    应该承认,到底经过了一天时间的修补,三亚警方这份通报的措辞还是颇为讲究。协警的摩托车是“跟随”和“追踪”,而且“始终保持一定距离”,给人的感觉是协警抓车,虽然喊话,虽然拉响警笛,但与这次事故惨剧没有因果关系。在后一份通报中,还增加了汇报和指示内容,糊上了协警不能单独执法的漏洞,而且事后协警不是逃离,而是请求救援。

    不过,媒体报道,当天上午10时18分,三亚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该起事故的报警电话后,立即调派消防车赴现场。在前一天的新闻报道中,有“事发后卡车司机立即下车,拨打了报警电话”一说”。这说明逃离的协警向自己所在的派出所“请求救援”,其实不是救援车祸,而是救援他们。如果是打电话,在现场不是一样可以“请求救援”么?协警身上难道没带电话?没电话又是怎么汇报和指示的?

    更让三亚警方尴尬的是,现场还有一些看到真相的群众,这些群众还如此对记者描述:“我们还看到坐在警车后面的那个协警手里挥着一根像警棍一样的东西,想往那几个小孩身上打去。”“当时两辆摩托车的距离只有5米左右,车速非常快。”“事故发生后那辆警用摩托车跟车上的两名协警都不见了。”“有人看到那辆警车从大园村绕道茅村方向跑去,而且在大园村时,拿棍子的那名男子在车上慌慌张张地将身上的制服脱去。”

    尽管三亚警方对事故通报字斟句酌进行了仔细推敲,小心翼翼对协警有没有执法权,是不是追截,事后有没有救助都经过精心粉饰,但还是留下了很多破绽。善良的人们以为,三亚警方可能会采取以前常作的丢卒保车手法,现在看来,人们还是高估了,他们连卒子都不想丢的。

    实际上,公安部曾三令五申禁止违法追车。2001年,公安部颁布《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规定:“对一般违法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及一般违章车辆不得进行高速追截,避免给违章人、乘客、被追车辆及其他人员、财物造成危害”;“驾驶员如有逃逸,应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布控查缉”。2006年《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又重申了这一规定。三亚警方如此粉饰,其实就是想用新的错误,掩盖曾经的错误。

    三亚协警抓车,真相到底在哪?我们理性追问,谁能理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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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5: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载更不能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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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7: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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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4: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说话]协警追车死人,赔钱不肯认错?
作者:矢弓
说协警追人没错?为什么要赔钱?说协警错了,为什么没人认错?说是救济金,今后三亚车祸都能得到救济金么?4月29日,三亚协警追超载摩托车,3少年逃跑中与货车相撞身亡,如今,三亚警方陷入了这样自我布局的迷魂阵中。

    有媒体报道死者家属经历:“经他们多次讨要说法,警方始终称无错,认定只是一起交通事故。所在镇上领导也多次劝说他们不要再闹了,称协警没有违法行为,事故因摩托车和货车驾驶员而起。”

    虽然咬着牙都不肯认错,但“经多次协商,政府部门同意先支付38万元救济金,每个死亡学生的家属获得38万元救济金。”

    媒体报道说,死亡学生家属对“当前结果不是很满意”。当然,如果有选择,给多少钱他们都不会“很满意”,毕竟生命无价。但是,当人死不能复生,金钱就是最好的补偿。死者家属拿到了这笔钱,他们不是很满意,关键在于没有个说法。他们的理由很简单:“那是人命,要有人为此担责。”

    说起担责,三亚警方早就拿出了责任清单,3少年担主责,货车司机但次责。如今,担主责的少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承担30%事故责任的货车司机对三名死者家属支付6万元相关费用,村委会也出了一些丧葬费。”如果是普通车祸,如此补偿应该是力图想让死者家属“很满意”的。

    让围观者纳闷的是,死者家属在收据上写着:“经市委市政府协调之后,现收到天涯镇的救济金38.57万元……5月6日全部转清。”人们不明白,这场车祸有什么特殊?为什么居然要“市委市政府协调?”天涯镇为什么要给钱?给的这笔钱是天涯镇的,还是三亚警方的?今后是不是如有类似车祸,都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救济金?

    人们的疑问还有很多,比如,死者家属认为“协警不狂追猛赶,孩子就不可能出事”,但从警方的暧昧态度来看,他们也是明白莫说协警,就是正式警察,也不能随意在马路上采取危险方式追车的。可是,就是这个简单的认错,怎么到了执法机关这里就变得这么复杂,如此艰难?追车的协警是当地派出所的,派出所怎么也有上街查车的任务?协警为什么死命追车?是不是罚款任务没完成?或者是追到车罚款之后有提成?要不,出事了为什么有关部门会死命兜着?

    人们还联想到,年初爆出的三亚警方在制服闹事的游客之后,还往失去反抗能力躺在地上的当事人脸上喷辣椒水的视频,面对网上一片质疑,警方给出的答复是不明身份的人喷的。谁口袋里能揣着辣椒水走路啊?谁揣了辣椒水没事朝人脸上喷啊?警方制服得了闹事的游客,怎么就查不清楚谁喷的辣椒水?后来,这喷辣椒水的人就成了莫名其妙的“路人甲”,这则新闻也成了烂尾新闻。

    一次不认错,下次还出错。这次给兜着了,下次还能继续兜着么?出了人命都能兜着,还有什么不能兜着?协警追车死人,赔钱不可认错,检察机关能够公平公正的调查涉案协警吗?前例可循,不会又成烂尾新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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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7: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死亡少年家后台硬,又是一番景象了。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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