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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辉:温岭最牛钉子户:中国式拆迁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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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8: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岭“最牛钉子户”被依法拆除,此前签署的拆迁协议内容未变,仍旧按照温岭市相关征地拆迁政策与其他拆迁户一视同仁,房屋拆迁费用按每平方米补偿300元,另加内装潢补助。这样算来,罗保根家可获补偿款260015元,同时他还能拿到通天式排屋地基两间(12月2日《钱江晚报》)。

这次温岭的拆迁方式和许多地方还真的不一样。罗保根家的五层小洋楼横亘在马路中央长达三四年之久,当地既没有动用行政资源进行强拆,也没有停水断电倒逼对方搬离,更没有“默许”社会人员上门威逼恐吓,而是一次一次耐心地劝说,直至对方过意不去,同意搬迁,相关工作人员这才着手拆除,并且主动帮罗家搬运家具——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拆迁画面。

磅礴的城镇化进程决定了拆迁在所难免。事实上,拆迁对于合理规划使用土地、优化城镇资源配置、改善百姓住房条件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拆迁的具体操作上,一切向政绩看、向进度看,动辄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非法强拆,置民众的切身利益于不顾,造成了一系列惨重的后果。江西宜黄自焚事件、河南郑州半夜“绑架”事件、昆明点燃液化气事件、连云港父子自焚事件……一桩桩流泪流血的强拆事件,一个个惨重深刻的教训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须改变拆迁方式,变急功近利为耐心细心,变简单粗暴为稳妥平和。这一次温岭“最牛钉子户”的拆迁过程,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遇到顶牛的村民,不要摆出一副掌握公权的优越感,不要挽起袖子和对方斗狠,要耐心细心地谈,实在谈不拢就先放一放。充分尊重公民的意见,与之平等对话,必要的时候以退为进等待转机……总之,无论如何绝不能搞违法粗暴拆迁,不能让公民权利让渡于工程进度和政绩诉求。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须依法拆迁、依法补偿,既不能不顾公平正义原则转而与民争利,更不能一味地欺软怕硬,搞多套补偿方案区别对待,而造成“会闹的孩子有奶吃”的误导。过去一些地方吃过这样的亏。为了尽快完成动迁任务,给钉子户超额补偿,导致“早搬多吃亏,后搬落实惠”的意识风行,给合法的动迁带来了许多外来阻力。温岭对“最牛钉子户”的态度就值得借鉴。当地政府宁可等待三四年,延缓道路通车时间,也“绝不妥协”——很多地方或缺的就是这种对公平正义的坚持。总之,“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理应贯穿所有拆迁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一碗水端平,哪怕你拖到最后补偿标准也不会提高一分。

12月1日,罗家同意搬迁,按照原先的协议,罗家获得了规定的安置。坚挺了三四年的“最牛钉子户”终于被拆除了,尽管这一次的拆迁颇费时日,但它至少证明了在中国平和协商、稳妥拆迁的可能。我甚至觉得,温岭“最牛钉子户”堪称中国式拆迁的范本。严格按照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操作,充分尊重公民*财权,兼顾社会公平正义,这不是理想的中国式拆迁么?

发表于 2012-12-4 08: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还存在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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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钉子户  很多  我们这里,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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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1: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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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2: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公平合理 透明 我想就不会有钉子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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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3: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钉子户?钉哪个?开发商?郑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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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5: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谁的眼中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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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7: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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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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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的社会需要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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