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釜狩猎 于 2011-8-3 12:48 编辑
第七章
车队管理
一、车队由“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队员辅助管理。队员有辅助管理的义务和监督的权利。
目前的工作小组成员是:
二、车队需要做出重大决定的事务由管理小组投票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准则。管理小组成员可以召集其他成员商议事务,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内容由召集人起草决定。 三、所有的管理成员本着本人自愿服务的原则进行。车队的所有管理成员都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没有任何报酬。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
江苏宜兴雷霆车队
二0一0年一月一日
注:我们凭目前经验编制的车队章程,不可能涵盖车队所要面对的各种情况。我们希望所有队员能够理解,并且当有不同意见时,能够友好和理智的提出和解决。根据车队的发展,这份章程会不断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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