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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沉中国货轮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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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2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俄媒报道,一艘塞拉利昂籍货船日前在濒临日本海的俄罗斯纳霍德卡港附近被俄军舰开火击沉,造成包括3名中国人在内的8人失踪,另外8人获救。

船体两侧都有救生艇放下,其中一艘后来被风浪打翻

船体两侧都有救生艇放下,其中一艘后来被风浪打翻

受损的“新星”轮

受损的“新星”轮

受损倾斜的“新星”号货轮,船员们已放下救生艇

受损倾斜的“新星”号货轮,船员们已放下救生艇

船头已翘起的“新星”轮

船头已翘起的“新星”轮

行凶的俄军745型武装拖轮

行凶的俄军745型武装拖轮

“新星”轮放下的救生艇

“新星”轮放下的救生艇

俄军巡逻舰上的火炮

俄军巡逻舰上的火炮

“新星”轮放下的救生艇

“新星”轮放下的救生艇
发表于 2009-2-21 0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他狗日的,什么东西啊!
发表于 2009-2-21 00: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1、新星号理亏在先,无论人家如何刁难那是收货方公司和港务的问题,对于这些纠纷国际上有得是解决途径,没有任何道理对俄罗斯主权进行挑衅。(在无港口批准下船身移动超过 50米就是违法。)
2、该船挂塞国国旗,为什么不挂五星红旗呢?因为逃税,既然该船国籍都不是中国的,也不给中国政府纳税,那么自然得不到中国政府的保护。该船从任何国家的法律上来说都不是 中国货船,是彻底的塞国移动领土。(事后我也在想,可能悬挂五星红旗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毕竟塞国对于俄罗斯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国,但中国是友好邻邦。)
3、无论何种情况,在它国海域该国边防海军有权利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停船检查。但船长在俄边防军多次警告下继续逃逸(视频里首先发射照明弹、后用俄文英文喊话均不理睬,并且 高速行使,还转向逃逸)自然会开火,(从照片看来是朝船头吃水线以下开火,那里不是船员的生活区,可见人家已经够人道了)因为人家搞不懂你到底要逃避什么,如果是走私了个 核弹头出去怎么办,如果这样都不采取强制措施那岂不是重大失职。
4、船东公司后来的声明中也承认了船长曾经与其联系,但船东明确要求船长不予理睬。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船务公司,居然如此粗暴践踏它国主权,蔑视国际公法,置船员生命安 全于不顾。在船被击沉后又打起了中国旗号,这根本就是为自身利益而找寻借口的无耻行为,是为逃避法律责任和对伤亡船员赔偿而做的狡辩,事故责任完全是船务公司直接造成的。
5、一直没有任何消息透露该船船长到底是印尼人还是华人,只说船长中有一名中国人。但是从俄罗斯方面的报道来看,大多数获救的印尼人和华人船长乘坐的是比较大的救生艇,而 没有抗风浪能力的救生艇上只有一名印尼人,其他都是中国人,结果该船在寒冷的海浪下没有逃到俄边防海军的船边导致全部遇难或失踪,这个问题是不是值得大家反思反思呢?!为 什么出了事情中国人都是最倒霉的呢?!
6、海洋边界也是边界,虽然没有界碑,但是等同于边界,未获批准穿越边界,并且拒绝检查企图逃逸的,在示警无效情况下一律允许击毙。
总结性的说一句,该事件的准确归纳应为“港资塞国货轮违法穿越边境被俄边防海军击沉,6名中国船员遇难”,因为除了那6名遇难中国船员外,我国政府和国民与该事件没有任何 联系!该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船务公司,为了赖掉那33万美圆赔偿金害了7条人命。
发表于 2009-2-21 01: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40匹 于 2009-2-21 00:04 发表
转帖!

1、新星号理亏在先,无论人家如何刁难那是收货方公司和港务的问题,对于这些纠纷国际上有得是解决途径,没有任何道理对俄罗斯主权进行挑衅。(在无港口批准下船身移动超过 50米就是违法。)
2、该船挂塞国 ...


你说的我赞成 我一直奇怪 他不是中国国旗啊 而且好好的人家干嘛打你啊 想不通
发表于 2009-2-21 08: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觉得俄方下手重了点,对下手攻击后的后果考虑不周,而且营救更是迟缓!
发表于 2009-2-22 03: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它!

开战! 什么东西欺负人嘛?
和海盗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09-2-22 09: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色牛仔裤 于 2009-2-21 01:18 发表


你说的我赞成 我一直奇怪 他不是中国国旗啊 而且好好的人家干嘛打你啊 想不通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发表于 2009-2-22 10: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40匹 于 2009-2-21 00:04 发表
转帖!

1、新星号理亏在先,无论人家如何刁难那是收货方公司和港务的问题,对于这些纠纷国际上有得是解决途径,没有任何道理对俄罗斯主权进行挑衅。(在无港口批准下船身移动超过 50米就是违法。)
2、该船挂塞国 ...


我也觉得你说的在理!!!!!!!!!!!!!
发表于 2009-2-23 01: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 :) :)
发表于 2009-2-23 06: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40匹 于 2009-2-21 00:04 发表
转帖!

1、新星号理亏在先,无论人家如何刁难那是收货方公司和港务的问题,对于这些纠纷国际上有得是解决途径,没有任何道理对俄罗斯主权进行挑衅。(在无港口批准下船身移动超过 50米就是违法。)
2、该船挂塞国 ...

说的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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