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禁摩本来就没法律依据,如今既然承认了执法人员追逐,就无法回避执法人员对邓之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宣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据海外人士说,国外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采取追逐,只是赶跑了事,就是怕被驱逐者情急之下遇见生命危险.作为成人,执法人员应该预见到这样的追逐可能会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却依然狂追4公里,此种张扬权力的欲望是多么可恶,而漠视生命又多么可怕.
难道追死就可以不负责任?那今后这种事就不会断绝,而行政的冷漠病和张狂病则继续放大,权力的张狂比公民的生命更重要吗?
邓焕伦也许是禁摩运动后第一个付出生命代价的祭品,这是祭仪的开始还是结束?对邓来说,那场狂奔已尘埃落定,只是不知道,天堂的执法者也喜欢追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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