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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变星君

一位律师的告诫:当警察来敲门时,你真不用乖乖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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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20: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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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12: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狗也不容易,起早贪黑的得到点食,就疯狂的咬,道理就是跟这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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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3: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百变星君 于 2015-1-10 19:40 编辑

一看是律师写的 我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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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4: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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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01: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5_123:}{:5_123:}{:5_123:}{:5_123:}{:5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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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13: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在大陆是不可能的,在台湾估计行的通,我们天朝有(泄精),你不开门(泄精)早把门摧了,抓你到派出所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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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1: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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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7: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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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21: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奶奶的,你们想造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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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23: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让110来核查手续,这点倒是可行: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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