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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 | "禁摩令"违宪又违法 究竟何时还摩友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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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09: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微信摩托赫兹






呐喊 | "禁摩令"违宪又违法 究竟何时还摩友路权?
2014-10-06 8mp8 摩托赫兹


“禁摩令”,依了哪条法令?




既然叫“禁摩令”,那它究竟依了哪条法令?围绕这个话题,法学专家表示:“禁摩令”不但没有合法依据,反而违法了!



一、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如果把一个本来违法的决定,再送入听证程序,更是错上加错。



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



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



四、“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



五、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是总则里的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具体运用的。社会当然需要政府通过有效管理来提供良好的秩序和必要的稳定,但秩序也好稳定也罢,都只有在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时才具有价值,如果把它们上升为目的,是本末倒置;把管理上升为目的,更是本末倒置。不幸,这正是“禁摩令”的软肋。即使不提隐于其间的部门利益,往好里说是只图管理方便,只注重虚伪的城市形象,而公民的个*利就在这管理的方便和所谓城市形象被目的化中淡出了。



综上所述,所谓的“禁摩令”并非国法,只是“家规”罢了。而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的地方政策法规须服从国家法律的相关内容,“禁摩令”理应被废除!



深度观察:地方官员缘何热衷“禁摩”?

中华五千年,并无那朝那代官员限制民众骑牛骑驴的,历史上只有官府规定各阶层“衣食住行”不能逾制的,这是为了保持等级制度,以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尊严。横看今日世界,任何发达国家也没有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禁摩”也算是现代社会最具中国特色的话题吧。

摩托车与汽车同属现代技术进步的产物。并且在贫富贫差距较大的中国,摩托车因方便快捷,价格低廉、行驶成本低而成为最受工薪阶层和普通市民欢迎的交通工具之一。但为何在石油资源紧张的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却热衷于禁止能耗小,效率高,占用路面资源小的摩托车?为什么在中央政府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时候,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却不惜牺牲摩托车主的利益,大力追求豪华型大排量轿车?禁摩之风为什么能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迅速漫延,并有向中小城市发展的趋势?地方官员为什么热衷于禁摩?想来不过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利益之争是地方政府禁摩的原因之一。路权之争,实质上也是利益之争。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范围的扩大,人们对道路资源的需求也在增长。政府在新修筑道路时悄悄对行人道与非机动车道进行了压缩,由于非机动车道被压缩,所以政府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口号下,强行取缔了板车和三轮车。



机动车辆的增加,部分城市对占用道路资源较大的货车进行了限制。随后对共行于机动车道的轿车、营运车辆、私人摩托车的行路权进行分配。营运车辆关系到大众的出行,并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和号牌拍卖收入,所以政府不能、也不舍得对其进行政策性限制。轿车的使用者主要是政府官员和收入较高的富裕人群,因其地位强势,地方政府不敢对其进行政策限制。而受普通市民欢迎的摩托车,虽说使用者人数众多,但使用者的地位弱势,没有话语权,加之摩托车主绝大部分属社会中等收入人群,只求安稳是这群人的心理常态。对禁摩所带来的财产损失和闯禁罚款的忍耐力最高,剥夺这部分人选择摩托车为交通工具的权力也不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另外,因为禁摩,能从一定程度上增加汽车消费,政府能从税收、上牌费、养路费、停车费等方面获得比摩托车更多的收益。加之对摩托车的禁限使大量摩托车主拒绝年检,而使原本合法的摩托车变成了黑车,政府及执法者能从扣车、罚款、拖车费、保管费中获得巨大的收益。加上对摩托车闯禁区等“道路违章”的罚款收入。这二类罚款已成为地方财政一笔巨大的收益。面对禁摩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所以更多的地方政府不惜牺牲民众利益而开展禁摩运动。

禁摩是为了稳定社会治安。摩托车飞车抢夺是都市中经常发生的治安案件,部分官员以为,只要禁了摩托车,歹徒也就会从此消身匿迹,城市的暴力犯罪也就因此而烟消云散,此种幻觉也是地方官员禁摩的理由之一。



其实,由社会分配不公所引起的贫穷才是犯罪的温床,只要有贫穷的存在,就必然有罪犯的产生,只要有分配不公的地方,必然有罪恶的蔓延。一个正常人要犯罪,不是因为他有了一台摩托车,而是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平的现实环境,诱发了人性中贪婪、残忍、恶意的一面。禁摩并没有使城市治安状况得到改善。相反,由于禁摩使部分人群的生活恶化,却有可能使社会治安进一步恶化。摩托车没有了,犯罪分子的犯罪的方式必然也会从飞车抢夺改为别的手段进行。治安靠禁摩,无异于因噎废食、削足适履!难道禁摩了就没有飞车抢夺了?

发表于 2014-10-20 12: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乡村不禁摩: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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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3: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出禁摩 实行的 全家没JJ: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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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3: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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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7: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啊!楼主有心了,支持!
{:5_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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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0: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规定下法位适用于上法位,但是没有强烈冲突,上法位是懒得去管下法位的,再说了,哪个人傻了,去搬石头砸自己脚,除非有一个改革机遇,给政府部门一个台阶下,不然解禁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不管摩友呼吁多强烈,不管摩协再搞多少宣传片,所以说呢,解禁在这几年想都别想,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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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4: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好贴值得顶一个!为维护摩和百姓的权利和利益,也为了人群等级的歧视楼主有心了,:)但发到这里作用不大的,因为部分城市禁摩明友们都基本知道的,应该发到互联网或微博上让大家相互转起来!顶起来呼吁呼吁才更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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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8: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顶: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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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20: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的旁边 发表于 2014-10-21 10:05
只规定下法位适用于上法位,但是没有强烈冲突,上法位是懒得去管下法位的,再说了,哪个人傻了,去搬石头砸 ...


你说的有道理
一旦判定禁摩违法
各地政府将面临海量诉讼
这也是在想出对策之前,必须死咬不松口的原因
黄标车诉讼我就预料到了
诉也白诉
必败!
也许,只是也许!
某个遥远的日子
解禁的阳光会普照
只是不知我等还能否活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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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2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全国摩友联合起来也搞个占中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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