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巴 发表于 2010-1-21 15:32:07

收藏的注意了

贾某因为爱好收藏枪械,在自己的暂住地储存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而且均为组成制式jy枪支的必备零件。日前,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0岁的贾某从小热爱军事用品,枪支、军服、刀具都是他收藏的宝贝。3年前,贾某把从各地收集来的枪支散件放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并因此结识了不少有着同样爱好的发烧友,大家也经常相互交换一些藏品。

    2007年2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贾某的暂住地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内,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1594件。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在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jy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成系统,不能组成一只完整的枪支,但可以与其它枪支零件结合后组成完整枪支,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

    此案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军事爱好者收藏枪支散件和商家出售散件;贾某也并非是制造、储存、买卖、运输枪支散件的源头和窝点;此外也考虑到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浪漫挎子 发表于 2010-1-21 16:03:06

哎,怎么说呀,收藏都判刑了。悲哀呀

东海渔民 发表于 2010-1-21 16:10:59

从仿真枪的定义上来看,用手比个八字,也算。。。。。

lgq085530 发表于 2010-1-21 18:40:15

零件多了就可以组装成枪了。

hangang 发表于 2010-1-21 18:43:56

:L:L:L:L:L:L:L

heero 发表于 2010-1-21 18:47:31

那是因为,违法了宪法第1条“说你是啥,就是啥”

750分子 发表于 2010-1-21 18:50:01

从仿真枪的定义上来看,用手比个八字,也算。。。。。
东海渔民 发表于 2010-1-21 16:10 http://www.cj750lm.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JB起来也是个枪,草,没能耐的就这样办,真正有的却不管,就挑软的虐

泥巴 发表于 2010-1-21 19:06:26

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南沙快给占没了,却在家里整人玩!缺人的话我现在就去堵抢眼,当炮灰。悲哀啊

泥巴 发表于 2010-1-21 19:07:22

相当于,哈哈,笑话啊

三戒 发表于 2010-1-21 20:20:25

从仿真枪的定义上来看,用手比个八字,也算。。。。。
东海渔民 发表于 2010-1-21 16:10 http://www.cj750lm.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说的真够水平!呱唧呱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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