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瓜
发表于 2010-1-21 21:58:10
死了!!!!
我家的子弹壳。。。。我从小到大少说也有五六十斤!那按个算?????
我家的军火足够市公安局用了!!!!!
wx007
发表于 2010-1-21 22:02:44
唉
叹息一个
我小时候买了把高压气枪
后来禁枪的时候送人了
没办法
不想犯禁
好好的生活
身在屋檐下
wx007
发表于 2010-1-21 22:03:44
当时无奈的把气GUN送人的时候
真有被阉割了的感觉
虽然只是一把气GUN而已
番瓜
发表于 2010-1-21 22:06:56
回复 13# wx007
子孙GUN
东方小山
发表于 2010-1-21 23:20:09
这个还真不知道
应该不会吧
非法持有使用枪支是要做杀伤力鉴定的
没有坚定怎么能认定是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呢
我觉得应该不可能吧
胡乱说的
个人观点
职业GN
发表于 2010-1-22 15:21:47
悲哀:(................
飞釜狩猎
发表于 2010-1-22 15:49:27
默默收藏,默默的话,什么都可以收藏,
一代可以传一代,给你子孙留点传家宝吧!
法律越严格,你的宝贝越值钱,低调啊!
图式逆火
发表于 2010-1-22 16:57:30
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
都是他说了算,大家只有遵守。
--------《旧约.创世纪》
黑客帝国
发表于 2010-1-23 11:01:01
中国法律的悲哀 {:2_34:}
小托
发表于 2010-1-23 18:30:54
三十件就要判刑,哎呀!:curse::curse::funk:!!我那几十条枪带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