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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挎子城市道路行驶
(1)道路的划分
我们国家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也将道路通俗称为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街道、郊区道路、乡村道路。
本篇我们重点谈挎子上路行使,所涉及到的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街道、郊区道路和高速公路。
(2)城市道路“限行” 规定
挎子进入城市道路行使,首先要注意当地地方性的交通法规的有关限行规定。
所谓的“限行”是分为:道路区域的限行、时间范围内的限行和车型的限行(见图)。
(我想各地都会有一些道路限行特殊规定,欢迎当地的挎友多提供这方面信息。造福挎友。)
道路区域的限行:
是指某些道路区域不许挎子行驶。城市快速路如有辅路,只允许在辅路上行驶。以北京为例,二、三、四环路都设有辅路,挎子不允许上主路;而五环路没有全线设置辅路,摩托车包括挎子是可以上五环主路行驶。长安街等特殊地段不许摩托车行驶,当然也包括挎子(见图)。
时间范围内的限行:
是指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不允许挎子进入该地区行驶(见图)。
以北京为例:现正在执行的机动车按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规定,同时规定当日限行车辆零点——早六点之间和晚九点后可以不受限制。
车型的限行:
是指不允许挎子这样车型的机动车,进入该地区行驶。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交通标志中对挎子没有专用的标志,正三轮摩托车的标志包含了侧三轮(挎子)(车型统一代号:D)。但需要指出的是,不要将三轮汽车又称农用三轮运输车(车型统一代号:C4),误认为是三轮摩托车(见图)。
这标志上面是三轮汽车又称农用三轮运输车,下面是拖拉机,都不是指挎子。
这后三轮摩托车才是指挎子。我国交通标志中没有侧三轮(挎子)标志。
(3)外阜挎子进入本地
外阜挎子进入禁摩和限摩的城市,要注意当地的规定。
北京由于地处首都的特殊地位,外阜机动车进京应按规定办理“进京许可证”(不知其它城市有无此规定)。“进京许可证”中注明了使用期限,并要求车辆符合北京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规定。而对摩托车(包括挎子),则不予办理“进京许可证”。有的挎友将“不予办理”理解为“不需办理”,认为外阜挎子可随意进京,这样理解不妥。试想对本市挎子都有限制,外阜挎子怎能畅通无阻呢?
那么外阜挎子进入北京市要么夜里零点——六点之间;要么在五环(不含五环主路)以外行使。当然还有就是本人在上一篇开始介绍的几种胆大冒险的方法。
挎子违反了限行规定,不管是本地还是外阜的挎子,“交法”规定每次罚款100元。因此,如果有挎友在您出行成本中,每次都打出100元,我看也因事、因财力而定。如当日再次受到处罚,只要将罚单向交警出示,一般都可过关。
看到上面这两张限行标志放在一起,特别不舒服。三轮摩托车(挎子)怎么能与牲蓄车同等待遇?咳!让人想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历史警句!
[ 本帖最后由 挎友老头 于 2008-12-20 1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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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挎子行驶速度与路线
挎子速度究竟开多快,才算是不违章?这与路况有关系。不同的路况,“交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也不一样的。
一方面要看限速标志(见图):
另一方面要看“交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见交法):
由此可知:挎子在城市道路行驶,没有中心线的路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划有中心线的路不能超过每小时50公里。
挎子在公路上行驶,没有中心线的路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划有中心线的路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挎子在特殊设施及路口,行驶速度不要超过30公里。
挎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80公里。
谈到挎子上高速的问题,听说各地规定不一样。其实,“交法”没有规定挎子不许上高速。挎友们要遇到此类情况,可利用“交法”以及“物权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挎子行驶时也要注意:
注意一:遇有同侧道路有两条以上的行车道时,选择最右侧的道路行驶。
注意二:看最低限速标志(见图)。
图中行车道牌左下方标志是最高限速,右下方标志是最低限速。
挎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速度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挎子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最低速度也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
这是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规定,但我发现,挎子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最高也是每小时60公里。也就是说,60以上和以下都违章。这挎子可难开了,看来要按装巡航定速才可以呀(笑)。
挎子(机动车)超速处罚比较严厉,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扣三分,罚款200——5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罚款500——2000元,扣六分,还可以拘留!
〈 4 〉挎子载物与拖挂
挎子可以载三人,在高速上也未受到限制。但载物却有明确的规定。“交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三轮摩托车(挎子)所载物品,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车身0.2米;宽度不得超过车身(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过车把0.15米)(见交法)。
挎子不允许拖挂车辆,也不允许被牵引。现实中挎子有带拖斗的情况。其实带拖斗真的很漂亮,特别是外出郊游也实用,但是这是“交法”禁止的,要留神呀(见交法)!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挎友老头 于 2008-12-20 00:39 编辑 ] 学习了。: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学习了,顶!!!!!!:victory: :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