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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志明

风险责任书合不合法?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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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23: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半脚着在2007-3-21 22:19:55的发言:

合情,合理,合道义,支持.

我们每次组织出游都会买保险

发表于 2007-3-22 08: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现在不按常规啊!!!也就是说!你组织,你召集出了事故,你就有责任,不管受害者是否违反规定。人家法官和律师会说你没尽到照顾的责任。草!!真的不讲理了!!看来要是请客吃饭,别人坏肚子你都要负责!!!呵呵!!!无奈啊!!但是牢骚归牢骚,组织或召集活动真的要小心谨慎了!!别到头来,卖力不讨好还赔钱!!!![em07][em07][em07][em07][em07]
发表于 2007-3-22 19: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懒得组织活动了,
发表于 2007-3-23 19: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动不好整啊![em03]
发表于 2007-3-23 20: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可以负责的!

支持!

发表于 2007-3-26 09: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事自己付,,天经地义。。。先小人后君子。。。。
发表于 2007-3-27 12: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为大家的安全着想,应该有协议!
发表于 2007-4-2 23: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那<协议>不合法,

一单出了事故,事者家属如果起诉,再加上那个狗律师的推波助澜,(那个狗律师,是谁给钱就替谁说话).组织者就要负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07-5-14 19: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数次户外事故纠纷已经证明,签什么责任书都没用,这“书”不合法

6月1号连绿野info都要注销了

发表于 2007-5-7 21: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了哪个新闻,是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有其中一个哥们喝死了,那其他没死的可倒霉了.被人家里人告上法庭还要赔偿!看了心寒啊.现在的社会啊![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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